第二十七章 又遇上熊了?哦,这次是白色的!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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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凡在北极苔原遇上的牛并不真是牛,而是一种介于羊和牛之间的过渡动物——麝牛。
历经几天的精心策划,程凡终于跟牛群关系拉得很近,现在这群牛不会像一开始,他一靠近便结阵迎敌,而是睁一只牛眼闭一只牛眼,看着那些小牛在他身边玩耍。
随着新鲜感退去,小牛们也不常来程凡身边玩耍了,程凡也顺利地混进了牛群当中。
当陌生变得熟悉,熟悉再变成习惯……,若被有心人利用,那将是一件非常危险、十分致命的事情!
可哪头牛又会想到,现在身边的这个正埋头吃草吃得正欢的家伙,其实时时刻刻都在惦记它们的肉体?
是夜风高,风洒雪飘,牛群在雪地里自由散漫地吃草。
根据程凡这段时间的观察,麝牛吃草的习惯有点特别,它们喜欢在走着的途中停下吃一点食物,再平躺在地上细嚼慢咽,吃着吃着便打起瞌睡来,等到稍微清醒,接着再向前走一段,然后又进行下一个往复。
即是说,它们在迁移的时候进食,在进食的时候又在休息!
丫的吃饭睡觉赶路三不误!
瞅着周围几十头牛都在地上微眯着眼打着盹儿,程凡抬起头,扭了扭啃苔藓啃得有些僵硬的脖子,眼露寒光,四下里挑选着适合下手的猎物。
“妈的,这几天老吃素,嘴里都淡出鸟了!”
他准备一击将牛格杀或者重创,再趁牛群没反应过来之前,先逃之夭夭。
他目光游弋了一会儿,而后一定,他又低下头吃草,身体却在不经意地朝牛群缓缓移动。
他一边啃着苔藓嫩叶,一边晃悠到了下手猎物的身边。
这是一头肥硕的公牛,醉梦半酣般地卧在地上,嘴里自在不停地咀嚼,它们可以将吃下去的食物从胃里返回嘴里再次嚼食,直到食物彻底被研碎。
麝牛的公牛比母牛体型要稍大一点,因此程凡判断,他挑选的这头猎物是公牛,而不是母牛。
这头公牛依然自在地吃着食物,丝毫不知邪恶的爪牙正在朝它伸来。
找到并接近了猎物,可从哪里下手是个问题?
程凡离目标已经很近,不过几米远,足以突然暴起发难,可麝牛的皮毛很厚,导致它们天生的防御力很高。
程凡这几日也不止是在接近牛群,更是观察它们的强弱处,好方便下手。
牛头看上去就很铁,不好下手;牛身大部分都被浓厚的皮毛覆盖,要是不能伤及内脏,恐怕也难以一击致命;那么剩下的选择呢?
程凡目光渐渐锁定在了牛头下那簇浓密的黑毛中!
那里是麝牛的脖子所在,尽管牛毛一样旺盛浓厚,但在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下,那里倒成了最佳下手之处。
决定了就做,程凡并不犹豫,他靠近了牛头,说时迟,那时快,反应在电光火石之间,程凡的左爪扳住了公牛一只牛角,让公牛受惊,它抬头欲起,想要看是谁在跟它嬉闹,而程凡要的便是它把头抬起,又没看清是敌袭的时刻。
刹那间,他右爪尖锐,在他挥舞下,像一根利矛插向麝牛的脖子。
浓厚的皮毛卸去了不少的攻击力道,但那爪子硬是从皮毛穿行过去,抵达皮肉处,然后一切而入,感受到温热的血肉,程凡又再一使劲,终于从脖子那里洞穿,插出了一个血洞。
在偷袭的过程,程凡脑袋十分清醒理智,从左爪抓住牛角,右爪破开入体、将麝牛脖子血管割破,一套猎杀动作,快速、简单、直接。
做完这一切后,程凡快速地将右爪拔出,身影一蹿,眨眼已是出了十多米开外。
直到这时,牛群方才听到一声凄厉的牛嚎哀鸣,可已经完了!
那头公麝牛的脖子破开一个血洞,流血如注,像是血液水龙头被人暴力拧开,再也止不住,温热的血水将它身下的积雪融化,更将雪色染红。
公牛哀鸣,努力想要站起来,可失血过多,努力尝试了三四次,每次都砰然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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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凡在北极苔原遇上的牛并不真是牛,而是一种介于羊和牛之间的过渡动物——麝牛。
历经几天的精心策划,程凡终于跟牛群关系拉得很近,现在这群牛不会像一开始,他一靠近便结阵迎敌,而是睁一只牛眼闭一只牛眼,看着那些小牛在他身边玩耍。
随着新鲜感退去,小牛们也不常来程凡身边玩耍了,程凡也顺利地混进了牛群当中。
当陌生变得熟悉,熟悉再变成习惯……,若被有心人利用,那将是一件非常危险、十分致命的事情!
可哪头牛又会想到,现在身边的这个正埋头吃草吃得正欢的家伙,其实时时刻刻都在惦记它们的肉体?
是夜风高,风洒雪飘,牛群在雪地里自由散漫地吃草。
根据程凡这段时间的观察,麝牛吃草的习惯有点特别,它们喜欢在走着的途中停下吃一点食物,再平躺在地上细嚼慢咽,吃着吃着便打起瞌睡来,等到稍微清醒,接着再向前走一段,然后又进行下一个往复。
即是说,它们在迁移的时候进食,在进食的时候又在休息!
丫的吃饭睡觉赶路三不误!
瞅着周围几十头牛都在地上微眯着眼打着盹儿,程凡抬起头,扭了扭啃苔藓啃得有些僵硬的脖子,眼露寒光,四下里挑选着适合下手的猎物。
“妈的,这几天老吃素,嘴里都淡出鸟了!”
他准备一击将牛格杀或者重创,再趁牛群没反应过来之前,先逃之夭夭。
他目光游弋了一会儿,而后一定,他又低下头吃草,身体却在不经意地朝牛群缓缓移动。
他一边啃着苔藓嫩叶,一边晃悠到了下手猎物的身边。
这是一头肥硕的公牛,醉梦半酣般地卧在地上,嘴里自在不停地咀嚼,它们可以将吃下去的食物从胃里返回嘴里再次嚼食,直到食物彻底被研碎。
麝牛的公牛比母牛体型要稍大一点,因此程凡判断,他挑选的这头猎物是公牛,而不是母牛。
这头公牛依然自在地吃着食物,丝毫不知邪恶的爪牙正在朝它伸来。
找到并接近了猎物,可从哪里下手是个问题?
程凡离目标已经很近,不过几米远,足以突然暴起发难,可麝牛的皮毛很厚,导致它们天生的防御力很高。
程凡这几日也不止是在接近牛群,更是观察它们的强弱处,好方便下手。
牛头看上去就很铁,不好下手;牛身大部分都被浓厚的皮毛覆盖,要是不能伤及内脏,恐怕也难以一击致命;那么剩下的选择呢?
程凡目光渐渐锁定在了牛头下那簇浓密的黑毛中!
那里是麝牛的脖子所在,尽管牛毛一样旺盛浓厚,但在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下,那里倒成了最佳下手之处。
决定了就做,程凡并不犹豫,他靠近了牛头,说时迟,那时快,反应在电光火石之间,程凡的左爪扳住了公牛一只牛角,让公牛受惊,它抬头欲起,想要看是谁在跟它嬉闹,而程凡要的便是它把头抬起,又没看清是敌袭的时刻。
刹那间,他右爪尖锐,在他挥舞下,像一根利矛插向麝牛的脖子。
浓厚的皮毛卸去了不少的攻击力道,但那爪子硬是从皮毛穿行过去,抵达皮肉处,然后一切而入,感受到温热的血肉,程凡又再一使劲,终于从脖子那里洞穿,插出了一个血洞。
在偷袭的过程,程凡脑袋十分清醒理智,从左爪抓住牛角,右爪破开入体、将麝牛脖子血管割破,一套猎杀动作,快速、简单、直接。
做完这一切后,程凡快速地将右爪拔出,身影一蹿,眨眼已是出了十多米开外。
直到这时,牛群方才听到一声凄厉的牛嚎哀鸣,可已经完了!
那头公麝牛的脖子破开一个血洞,流血如注,像是血液水龙头被人暴力拧开,再也止不住,温热的血水将它身下的积雪融化,更将雪色染红。
公牛哀鸣,努力想要站起来,可失血过多,努力尝试了三四次,每次都砰然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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