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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无论是法宝择主还是夺舍或是大能转世重修,在他们没有主动现世之前,现在任我们怎么想都没有用。”
允祖提醒:“秀杰那里,看好他,别让他出去乱说,皇室如今与飞虹宗沆瀣一气,正是强势的时候,如果不是我们一慈入了苍云宗青眼,也许他们会首先拿我们开刀。查找邪修简直是送上门的最好理由!”
容祖怒:“皇室凭什么拿我们开刀?当初鹤城人口几何?如今鹤城人口多少?当初鹤城方圆两千里大部分都是沙漠,送人都没人要。如今我们好不容易经营起来,死了多少贺家子弟才在沙漠中开拓出商道?他皇室这就想来摘果子了?”容祖愤怒道。
“瘦田无人耕,耕开有人争。我们贺家还是太弱了……”允祖苦涩地道。
众人再次沉默。
众老祖在为贺家未来担忧,贺志道不仅得考虑整个家族,还得为他的小家头疼。
贺秀杰和十一郎,一个是他儿子,一个是他孙子,手心手背都是肉,他嘴上说得再狠,还不是舍不得下狠手。
“总算天无绝人之路,如今我贺家不但有人进入天下第一宗门,现今家里的娃儿也给家里带来极好运道,送来了这五彩云丝,分量还这么多,我们家可操作的余地就很多了。”云栖老祖感叹。
“可惜十一那孩子没有半点修真天赋,否则我就把他带到自己身边教导了。”允祖真心遗憾地说道。
“那五彩蛛丝虽然来历不明,但总归和小十一有关,听说你送了他千两白银,却给他爹全拿走了?”容祖问。
贺志道苦笑,“这事我会安排妥当,必不叫小十一对我贺家心冷。”
如今知道蛛丝是何宝物,千两纹银就想买断肯定不行,谁知道那孩子以后还有没有这样的机缘?
但如果再补银子过去也只会给老三拿走,实惠落不到小十一身上。送小十一太贵重的东西也太过打眼,对这孩子安全不利。
贺志道思来想去,决定还是送人。
不过原本他只是想送一个有监视作用的普通奴仆过去,这次他却得好好想一想送给十一的人选了。
——
这是很普通的一天,天上没有电闪雷鸣,也没有降下鹅毛大雪,太阳半露不露,冬风轻轻地刮着,总而言之没有任何异象出现。
硬要说这天有什么特殊,那就是这天正好是学堂的休沐日。
就在这天,家主把最小的孙子叫去,介绍给他一名护卫。
“阿蒙,这是我最小的孙子十一郎,你看他如何?”贺志道笑问立在柱前的高大男子。
男子转头,目光下垂,很快扫过十一,“可。”
贺志道明白对方这是同意的意思,大为高兴,立刻对小十一说道:“十一郎,你过来,这是阿蒙,以后他就是你的贴身护卫,将会保护你十年,你当好好尊重于他,有什么不明白不懂的无法解决的事你都可以请教他。知道了吗?”
“是。谢、谢谢……爷爷。”十一努力不让自己结巴。
贺志道又对男子说:“阿蒙,以后我这孙子就交给你了。”
阿蒙:“嗯。”
贺志道又叮嘱了十一几句,便让十一带着阿蒙离开。
——
在回去百和院的路上,十一仰头打量家主送给他的这名护卫。
只保护他十年,而且听他家主爷爷和这位说话的语气似乎不像是主人和奴仆,倒更像是雇主和高级雇工。
男子很高,带着许多疤痕的脸看起来很吓人,头发跟要出家或刚还俗的和尚一样很短且削得乱七八糟。天那么冷,身上却只穿了一件单衣,露出了同样有着许多疤痕却极为结实的胸膛。脚上也只穿了一双最普通的布鞋。
他的家主爷爷给他派一个貌相如此可怕的人就不怕吓坏小孩?还是他的家主爷爷就是想找一个面向怕人的好吓到他听话?
“大、大哥,你、你叫叫……阿阿阿蒙?”
“你叫小结巴?”有点像看破尘世的老和尚的声音,低沉、平稳,古井不波。
十一鼓了鼓嘴巴,不跟这大块头说话了,他得像个小孩子嘛。
阿蒙跟在他身后,眼睛放空,似乎丝毫没察觉自己刚才那句话已经得罪了他的小雇主。
对于这位被家主派来的护卫,听竹听涛不敢有丝毫不敬,尤其他们听说这位并没有和贺府签订任何雇佣契约,似乎是家主在沙漠中偶尔遇见带回,就是不知家主为什么会把这样一名毫无约束的游民派给十一少。
阿蒙取代了守夜的小丫鬟,晚上进来,就守在小十一床头。
十一以为被这个名为护卫实为监视的可怕丑汉盯着,一定会睡不着觉,哪想到小孩子的身体经不住熬,脑袋一沾枕头,他就睡得跟小猪似的。
原本躲在床帐顶端的米粒大白色小蜘蛛忽然感到有什么极度危险的东西盯住了自己,连探查都不敢,立刻用最快的速度跑了。
阿蒙等了几天,没等到贺志道跟他说的蛛丝。不过他另外发现了一件怪事。
他答应保护十年的小家伙似乎很不喜欢别人看到他的身体,不管是洗澡还是换衣服,都不喜有人靠近他,尤其是早上刚起床那段时间。
阿蒙觉得应该查一查,于是他在小孩晚上洗澡的时候一指头把他戳晕,把小孩从浴桶里拎出来,擦干,上上下下仔细检查了一遍,连小雀雀都没放过。
很快,阿蒙就发现了小孩想要隐藏的秘密。
作者有话要说:贺十一:为什么阿蒙出场一点都不狂霸酷帅鸟炸天?
家主贺志道:平淡是最好的睥睨。
阿蒙:好像走错地方了,算了,随便待一阵子吧。
第13章一个蛋蛋
“算了,无论是法宝择主还是夺舍或是大能转世重修,在他们没有主动现世之前,现在任我们怎么想都没有用。”
允祖提醒:“秀杰那里,看好他,别让他出去乱说,皇室如今与飞虹宗沆瀣一气,正是强势的时候,如果不是我们一慈入了苍云宗青眼,也许他们会首先拿我们开刀。查找邪修简直是送上门的最好理由!”
容祖怒:“皇室凭什么拿我们开刀?当初鹤城人口几何?如今鹤城人口多少?当初鹤城方圆两千里大部分都是沙漠,送人都没人要。如今我们好不容易经营起来,死了多少贺家子弟才在沙漠中开拓出商道?他皇室这就想来摘果子了?”容祖愤怒道。
“瘦田无人耕,耕开有人争。我们贺家还是太弱了……”允祖苦涩地道。
众人再次沉默。
众老祖在为贺家未来担忧,贺志道不仅得考虑整个家族,还得为他的小家头疼。
贺秀杰和十一郎,一个是他儿子,一个是他孙子,手心手背都是肉,他嘴上说得再狠,还不是舍不得下狠手。
“总算天无绝人之路,如今我贺家不但有人进入天下第一宗门,现今家里的娃儿也给家里带来极好运道,送来了这五彩云丝,分量还这么多,我们家可操作的余地就很多了。”云栖老祖感叹。
“可惜十一那孩子没有半点修真天赋,否则我就把他带到自己身边教导了。”允祖真心遗憾地说道。
“那五彩蛛丝虽然来历不明,但总归和小十一有关,听说你送了他千两白银,却给他爹全拿走了?”容祖问。
贺志道苦笑,“这事我会安排妥当,必不叫小十一对我贺家心冷。”
如今知道蛛丝是何宝物,千两纹银就想买断肯定不行,谁知道那孩子以后还有没有这样的机缘?
但如果再补银子过去也只会给老三拿走,实惠落不到小十一身上。送小十一太贵重的东西也太过打眼,对这孩子安全不利。
贺志道思来想去,决定还是送人。
不过原本他只是想送一个有监视作用的普通奴仆过去,这次他却得好好想一想送给十一的人选了。
——
这是很普通的一天,天上没有电闪雷鸣,也没有降下鹅毛大雪,太阳半露不露,冬风轻轻地刮着,总而言之没有任何异象出现。
硬要说这天有什么特殊,那就是这天正好是学堂的休沐日。
就在这天,家主把最小的孙子叫去,介绍给他一名护卫。
“阿蒙,这是我最小的孙子十一郎,你看他如何?”贺志道笑问立在柱前的高大男子。
男子转头,目光下垂,很快扫过十一,“可。”
贺志道明白对方这是同意的意思,大为高兴,立刻对小十一说道:“十一郎,你过来,这是阿蒙,以后他就是你的贴身护卫,将会保护你十年,你当好好尊重于他,有什么不明白不懂的无法解决的事你都可以请教他。知道了吗?”
“是。谢、谢谢……爷爷。”十一努力不让自己结巴。
贺志道又对男子说:“阿蒙,以后我这孙子就交给你了。”
阿蒙:“嗯。”
贺志道又叮嘱了十一几句,便让十一带着阿蒙离开。
——
在回去百和院的路上,十一仰头打量家主送给他的这名护卫。
只保护他十年,而且听他家主爷爷和这位说话的语气似乎不像是主人和奴仆,倒更像是雇主和高级雇工。
男子很高,带着许多疤痕的脸看起来很吓人,头发跟要出家或刚还俗的和尚一样很短且削得乱七八糟。天那么冷,身上却只穿了一件单衣,露出了同样有着许多疤痕却极为结实的胸膛。脚上也只穿了一双最普通的布鞋。
他的家主爷爷给他派一个貌相如此可怕的人就不怕吓坏小孩?还是他的家主爷爷就是想找一个面向怕人的好吓到他听话?
“大、大哥,你、你叫叫……阿阿阿蒙?”
“你叫小结巴?”有点像看破尘世的老和尚的声音,低沉、平稳,古井不波。
十一鼓了鼓嘴巴,不跟这大块头说话了,他得像个小孩子嘛。
阿蒙跟在他身后,眼睛放空,似乎丝毫没察觉自己刚才那句话已经得罪了他的小雇主。
对于这位被家主派来的护卫,听竹听涛不敢有丝毫不敬,尤其他们听说这位并没有和贺府签订任何雇佣契约,似乎是家主在沙漠中偶尔遇见带回,就是不知家主为什么会把这样一名毫无约束的游民派给十一少。
阿蒙取代了守夜的小丫鬟,晚上进来,就守在小十一床头。
十一以为被这个名为护卫实为监视的可怕丑汉盯着,一定会睡不着觉,哪想到小孩子的身体经不住熬,脑袋一沾枕头,他就睡得跟小猪似的。
原本躲在床帐顶端的米粒大白色小蜘蛛忽然感到有什么极度危险的东西盯住了自己,连探查都不敢,立刻用最快的速度跑了。
阿蒙等了几天,没等到贺志道跟他说的蛛丝。不过他另外发现了一件怪事。
他答应保护十年的小家伙似乎很不喜欢别人看到他的身体,不管是洗澡还是换衣服,都不喜有人靠近他,尤其是早上刚起床那段时间。
阿蒙觉得应该查一查,于是他在小孩晚上洗澡的时候一指头把他戳晕,把小孩从浴桶里拎出来,擦干,上上下下仔细检查了一遍,连小雀雀都没放过。
很快,阿蒙就发现了小孩想要隐藏的秘密。
作者有话要说:贺十一:为什么阿蒙出场一点都不狂霸酷帅鸟炸天?
家主贺志道:平淡是最好的睥睨。
阿蒙:好像走错地方了,算了,随便待一阵子吧。
第13章一个蛋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