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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假装没在听的客人。“请问你这盘小菜,多少钱?”
棒壁的大老粗被突然一问,当场呆住,半天讲不出话。
“这盘四十啦。”同桌另一个面貌凶狠的粗工客人多嘴,探身过来踊跃解答。“你那盘喔,我看少说也要八十。”
“哦,八十。谢谢。”程思婕受教,连吃也顾不得,先点头开始算钱。
“你要不要先吃啊?面都要凉了。”
说的也是。不吃的话未免太浪费。她感激地望了身旁看似凶狠、但还满热心的客人一眼,然后,开始认真解决面前的食物。
等到她把一大盘的炒面、一大盘“小菜”全部吃光之际,老板已经在收拾桌椅了。这还真不容易,吃得她满头大汗,饱到差点站不起来。
平常炒面是六十块,今天还要把豪华大拼盘的钱加进去,她算好了一百五给老板。老板只收了五十块硬币,把一百元纸钞退回来。
“老板。”程思婕耐着性子说:“那样不够。”
“我说够了。”回答涸漆。
“可是”
“还有意见?不满意的话,下次可以不要来。”老板挥挥手,继续收拾,竟是不想再理她的样子。
握着那张一百元纸钞,程思婕第一次产生了无助的感觉。
身边人群已经渐渐离去,她竟是最后一个客人。毕竟,她今天故意让自己加班到忘了时间,很晚才来;本来以为老板该收摊关店了,没想到不但等着她,还招待她比平常更丰盛的小菜。
多日来的郁闷在此刻突然烟消云散。虽然酷老板并不是很亲切的样子,程思婕依然心存感激。
一点点的温暖,一点点的在乎这么可贵。
她犹豫了片刻,才说:“那不然,我帮你收拾好了。”
老板嘴角微微上扬,有点嘲讽,丢了一块抹布过来她面前。“好啊,桌子擦一擦,然后椅子都迭起来。”
他是压根儿不信。客气话罢了,一个穿着整齐窄裙套装的时髦妙龄小姐,怎么可能真的帮他擦桌子、迭椅子的?
结果这个时髦妙龄小姐居然说到做到,二话不说,拿起抹布就擦,而且看起来相当纯熟别说这件事简单,现在真的能把桌子擦干净,而手势不像写书法或扑蝴蝶的年轻女生,可不是随便就能找到。
郎敬予一面不停手地洗锅洗碗,一面一直在瞄她;等把摊位整理得差不多时,她已经把桌子都擦干净、抹布洗好、椅子也都迭起来了。
“谢谢。”他过去接手,饶富兴味地加了一句:“原来,你真会做。看你平常的打扮跟样子真是看不出来。”
程思婕正在拨拢有些散乱的发,听他开口,整个人僵住,手举在半空中,好像被雷打到,姿势滑稽。
他会观察她?不是从头到尾都低头料理、连话也不曾多说一个字的?
眼看她呆若木鸡、动弹不得的样子,郎敬予扯了扯嘴角,轻描淡写改变话题:“已经这么晚了,不赶紧回家?没人等你吗?”
此言一出,程思婕皱了皱眉,好像突然被蜜蜂螫了一下。
其实,他注意她很久了。
不能怪他,因为每天来来往往的客人里,除了一票牛鬼蛇神般的熟客以外,就以附近工地的工人占大多数,再扣掉吱吱喳喳的学生,隔壁美容沙龙的阿姨
嘿,他也是正常男人,遇到顺眼的适龄女子,多看两眼有什么不对?只不过是忙碌生活中一点小小的调剂而已。何况美女再多,对他来说根本毫无意义,他没有多余的心思跟时间去注意。
周末,夜市比平常更加热闹。成双成对的情侣牵着手逛街,逛累了就找地方坐下来吃点东西,还要甜甜蜜蜜的共吃一碗,你喂我我喂你,看了真是腻。郎敬予还是涸漆的蒸着排骨盅、炒着面,心里却暗暗在怀念平常的客群。
老粗们又怎样!至少不会一颗卤蛋你咬一半、我咬一半。实在太恶心!
还有,就是会出现一些不太受欢迎的客人。比如年轻女孩结伴而来,嘻笑打闹了大半天,公推一个出来搭讪,偏偏问题还相当之蠢。
“老板,再来一盘什锦炒面,然后,还要你的手机号码,可不可以?”说完,便一阵嘻笑。
这几个年轻女孩都已经是熟面孔,来过不止一回;郎敬予拿着锅子,头也不抬地回绝:“我每天都在这里,找我不用打手机。”
“可是你白天应该没事吧?约你一起出去唱个歌,又不会很奇怪。”女孩追问。
穿着短裙、黑色过膝袜的小女生绝对不超过二十岁,年轻的脸上却有着浓妆,紧盯着郎敬予问。乌黑的眼瞳大到不自然,近看很像是假人,郎敬予皱起眉。
“我白天都有事。”冷淡拒绝。
“有什么事?”亮丽少女不死心。“你有在别的地方摆摊吗?在哪边?跟人家讲,我们可以去捧场!”
郎敬予扯起嘴角,是个很嘲讽的冷笑。他根本连回答都懒。
碰了钉子的小女生被晾在一旁,好一会儿才发现老板根本没有多说的意愿。嘟着嘴,很不甘愿地走回座位,同伴们嘻嘻哈哈嘲笑着她的失败,肆无忌惮。
“小气鬼,只有晚上工作,白天为什么不能出来玩?”还在嘀咕。
“人家说白天有事嘛!他的身材看起来像模特儿,我猜白天是兼差模特儿。”
表扯。干脆说他是牛郎算了。
“模特儿没有这么壮的,我觉得是工人。”
是,工人一天干了十二小时的粗活,下工之后还能开店卖吃的,体力未免太好。
“啊!我知道了!”一个尖锐的嗓音喊起来。“他一定是名厨世家,为了要磨练技术,才故意开一个小店在这边!”
郎敬予听不下去了。他把切到一半的小菜丢下,手上还拿着切菜刀,走到四只麻雀旁边,冷冷问:“吃完了没?”
四双眼睛瞪得大大的。她们早些时候叫的芋头排骨,连碰都还没碰,汤都凉了。
“你把手机号码给我,我才要吃。”好半晌,刚刚失败的女孩决定卷土重来。
“你钱已经付了,要不要吃随便你。”回答得毫无温度,线条刚硬深峻的脸上则是毫无表情。“不吃请离开,还有客人在等位子。”
“你好凶喔!吧嘛这么酷,我只是想跟你做个朋友嘛。”委屈撒娇。
郎敬予依然门神一样耸立在桌边,手上的菜刀映着灯光,闪烁冷光,气势惊人。
终于,那股气势逼得年轻女孩知难而退,勉强喝了两口汤之后,悻悻然离开。
每隔几天,类似的搭讪戏码就要上演,也难怪熟客会取笑他是男性版的槟榔西施了。
他真的非常、非常怀念平常的客人,尤其是一句废话都没有、准时出现、点了东西一定吃得干干净净的那位小姐。
秀气、文静、成熟、大方。这就是他欣赏的类型。郎敬予已经受够天真无邪、单纯可爱到令人发指的小鲍主或小辣妹了。
所以,她来的时候多看两眼,真的不为过吧。他又忍不住想叹气,下意识抬头,习惯性地往路口方向望望。
看什么看!今天是周末,她又不会来。郎敬予讪笑着自己的愚蠢。
忙了一个晚上,人潮还没有散去,他手边的材料却已经差不多用完,可以准备关门了的时候
“什么嘛!程思婕,你居然带我们来吃路边摊?”尖锐的嗓音划破夜空,嘈杂的巷道内都被震得安静了几秒钟。
“看完电影都这么晚了,你们又坚持要吃东西,不吃这个,吃什么?”一个熟悉的好听嗓音响起。
郎敬予猛然抬头,赫然发现是那位优雅大方的“熟客”程小姐。
她不再是平日上班的规矩端庄穿着,而是一身轻便。紧身上衣、牛仔裤配高跟鞋,青春洋溢中带着点帅气。
此刻她身旁还有两三名友人,打扮得很时髦,男生的垮裤垮到快要掉到地上,他们都正用谴责的眼光瞪着她,好像路边摊、小吃店是什么罪大恶极的场所似的。
“我肚子饿了,我要吃东西。你们不想吃的话,可以先走,再见。”说完,高跟鞋敲出清脆脚步声,程思婕笔直往面摊走过来,竟是不再理会她的同行友伴。
“喂!你站住!”被抛在后面的女生气得猛跺脚。“我表哥叫你招待我们,你怎么可以这样!”
“我已经带你们逛了一下午,请你们吃了晚饭、看了电影,我想应该够了。”她依然不疾不徐地说着。
在她的精密计算中,当初在美国读书时,和这个“表妹”有过来往,一起吃过饭,让表妹顺路接送过两次;而这单薄的人情,今天应该也算还完了。
只见程思婕脚步不停地走到小店前,对郎敬予微微一笑,熟稔问着:“老板,晚安。还有炒面吗?”
“有。不过没有高丽菜了,有韭菜,怎么样?”他知道她爱吃的是高丽菜,但,今天没料到她会来
“我不喜欢韭菜耶。”她皱眉苦思。
“我帮你炒个什锦面好了。”郎敬予很快地说,一面不停手地已经开始料理。
“好,谢谢。”她笑着道谢,到旁边去坐。
“程思婕!你过来!”之前被抛下的女生还在顿足大叫,隔得远远的,好像不敢过来似的。“我们要去pub喝酒,快点带我们去!不要吃那么脏的东西好不好!我们不敢吃啦!”
“往前面走五百公尺到马路上,可以叫计程车。”她指点他们。“不知道哪家夜店好的话,打电话问你表哥,他非常清楚。再见。”
“程思婕!yousuck!”女生气疯了,尖嗓子开始大骂,而且还是一连串的英文,让路人听了都傻眼。
程思婕却充耳不闻,根本动都不动,一心一意等着她的什锦炒面。
那个站在远方狂吠的辣妹大概是国外回来的,加上助阵的友人,英文流利又大声,越骂越离谱,已经开始引起注目了,甚至有几个闲人停步想看热闹。
是郎敬予听不下去,把手上的锅铲往桌面一摔,大喝一声:“闭嘴!听不懂是不是?那好,shutup!”
恶人都没胆,那个泼辣女果然被吓得闭嘴,大气都不敢出。
“走了啦,干嘛跟这些人说下去。”一直站在旁边的垮裤男此刻劝着,低声嘀咕了一串英文。
郎敬予冷冷看着他们。烟雾弥漫中,他像门神一样,高大、强悍,凛然的气势令人胆寒。
三名貌似abc的假洋鬼子这才识相离去,边走还边回头,用仇恨的眼光瞪着程思婕。
等他们终于离开,一小盅排骨汤、一大盘热腾腾的什锦炒面也上桌。满满都是青菜、豆芽、豆皮丰盛得吓人,令人食指大动。
“谢谢。”程思婕再度道谢,眼神充满感激。不只感谢他收摊前的大放送,也感谢他的仗义执言。
郎敬予挥挥手,要她不用在意,然后一反常态地,他没有走回料理台前,反而拉了把椅子,在她旁边坐下。
“刚刚骂人的,是我我以前朋友的表妹。”程思婕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却说得好笨拙。“她从小在美国长大,比较比较”
“比较白目一点?”郎敬予鼓励似地接下去。
她噗哧一笑。“不是啦。我是要说,他们讲惯英文的,中文比较不好,有时会乱讲话,请不要介意。”
“那真没用,一种以上的语言就讲不好了。”郎敬予拿出一根烟,不过很有礼貌地没有点,只是拿在手上。他凉凉地说:“现在中、英文都讲得好的人很多。”
旁边紧临的店家是卖牛仔裤的,老板刚刚也闻声出来看热闹。他腆着个中广的大肚子,脚上是夹脚拖鞋,嘴里叼根牙签,晃过来插嘴。
“对啊,英文有什么难的,以后搞不好连摊贩都要考全民英检了。我们也是要做外国人生意的。”
“howmuch?”程思婕忍不住调皮,指着挂在店门口的牛仔裤问。
“fivehundreddollarsapair。”胖老板马上回答。
程思婕大乐,笑得眼睛都瞇得不见了。“老板你好厉害。”
“不是开玩笑的。”被小姐一夸,胖老板骄傲得抬起下巴,不可一世的样子。
“刚刚应该让你跟她们对骂的。”郎敬予也扯起嘴角。
被当女佣、免费伴游给奴役了一下午的程思婕,此刻终于放松了,心情也轻快、自在了起来。
汤头鲜美,面条爽口,配料又多又丰盛,热呼呼的吃下肚,不但抚慰了空虚的胃,也温暖了全身,真是人生一大乐事。
“这面看起来真好吃。”牛仔裤店的胖老板终于忍不住嘴馋,指着程思婕吃得好香的面说:“阿郎,我也来一盘好了。”
郎敬予一手持烟,一手支着头,慵懒拒绝:“没了。就那一盘。”
程思婕低头吃面,不敢看胖胖老板失望加嫉妒的眼神。热汤入口,心头一丝甜意偷偷升起。
她就知道来这儿,一定有专属于她的好东西。
面、假装没在听的客人。“请问你这盘小菜,多少钱?”
棒壁的大老粗被突然一问,当场呆住,半天讲不出话。
“这盘四十啦。”同桌另一个面貌凶狠的粗工客人多嘴,探身过来踊跃解答。“你那盘喔,我看少说也要八十。”
“哦,八十。谢谢。”程思婕受教,连吃也顾不得,先点头开始算钱。
“你要不要先吃啊?面都要凉了。”
说的也是。不吃的话未免太浪费。她感激地望了身旁看似凶狠、但还满热心的客人一眼,然后,开始认真解决面前的食物。
等到她把一大盘的炒面、一大盘“小菜”全部吃光之际,老板已经在收拾桌椅了。这还真不容易,吃得她满头大汗,饱到差点站不起来。
平常炒面是六十块,今天还要把豪华大拼盘的钱加进去,她算好了一百五给老板。老板只收了五十块硬币,把一百元纸钞退回来。
“老板。”程思婕耐着性子说:“那样不够。”
“我说够了。”回答涸漆。
“可是”
“还有意见?不满意的话,下次可以不要来。”老板挥挥手,继续收拾,竟是不想再理她的样子。
握着那张一百元纸钞,程思婕第一次产生了无助的感觉。
身边人群已经渐渐离去,她竟是最后一个客人。毕竟,她今天故意让自己加班到忘了时间,很晚才来;本来以为老板该收摊关店了,没想到不但等着她,还招待她比平常更丰盛的小菜。
多日来的郁闷在此刻突然烟消云散。虽然酷老板并不是很亲切的样子,程思婕依然心存感激。
一点点的温暖,一点点的在乎这么可贵。
她犹豫了片刻,才说:“那不然,我帮你收拾好了。”
老板嘴角微微上扬,有点嘲讽,丢了一块抹布过来她面前。“好啊,桌子擦一擦,然后椅子都迭起来。”
他是压根儿不信。客气话罢了,一个穿着整齐窄裙套装的时髦妙龄小姐,怎么可能真的帮他擦桌子、迭椅子的?
结果这个时髦妙龄小姐居然说到做到,二话不说,拿起抹布就擦,而且看起来相当纯熟别说这件事简单,现在真的能把桌子擦干净,而手势不像写书法或扑蝴蝶的年轻女生,可不是随便就能找到。
郎敬予一面不停手地洗锅洗碗,一面一直在瞄她;等把摊位整理得差不多时,她已经把桌子都擦干净、抹布洗好、椅子也都迭起来了。
“谢谢。”他过去接手,饶富兴味地加了一句:“原来,你真会做。看你平常的打扮跟样子真是看不出来。”
程思婕正在拨拢有些散乱的发,听他开口,整个人僵住,手举在半空中,好像被雷打到,姿势滑稽。
他会观察她?不是从头到尾都低头料理、连话也不曾多说一个字的?
眼看她呆若木鸡、动弹不得的样子,郎敬予扯了扯嘴角,轻描淡写改变话题:“已经这么晚了,不赶紧回家?没人等你吗?”
此言一出,程思婕皱了皱眉,好像突然被蜜蜂螫了一下。
其实,他注意她很久了。
不能怪他,因为每天来来往往的客人里,除了一票牛鬼蛇神般的熟客以外,就以附近工地的工人占大多数,再扣掉吱吱喳喳的学生,隔壁美容沙龙的阿姨
嘿,他也是正常男人,遇到顺眼的适龄女子,多看两眼有什么不对?只不过是忙碌生活中一点小小的调剂而已。何况美女再多,对他来说根本毫无意义,他没有多余的心思跟时间去注意。
周末,夜市比平常更加热闹。成双成对的情侣牵着手逛街,逛累了就找地方坐下来吃点东西,还要甜甜蜜蜜的共吃一碗,你喂我我喂你,看了真是腻。郎敬予还是涸漆的蒸着排骨盅、炒着面,心里却暗暗在怀念平常的客群。
老粗们又怎样!至少不会一颗卤蛋你咬一半、我咬一半。实在太恶心!
还有,就是会出现一些不太受欢迎的客人。比如年轻女孩结伴而来,嘻笑打闹了大半天,公推一个出来搭讪,偏偏问题还相当之蠢。
“老板,再来一盘什锦炒面,然后,还要你的手机号码,可不可以?”说完,便一阵嘻笑。
这几个年轻女孩都已经是熟面孔,来过不止一回;郎敬予拿着锅子,头也不抬地回绝:“我每天都在这里,找我不用打手机。”
“可是你白天应该没事吧?约你一起出去唱个歌,又不会很奇怪。”女孩追问。
穿着短裙、黑色过膝袜的小女生绝对不超过二十岁,年轻的脸上却有着浓妆,紧盯着郎敬予问。乌黑的眼瞳大到不自然,近看很像是假人,郎敬予皱起眉。
“我白天都有事。”冷淡拒绝。
“有什么事?”亮丽少女不死心。“你有在别的地方摆摊吗?在哪边?跟人家讲,我们可以去捧场!”
郎敬予扯起嘴角,是个很嘲讽的冷笑。他根本连回答都懒。
碰了钉子的小女生被晾在一旁,好一会儿才发现老板根本没有多说的意愿。嘟着嘴,很不甘愿地走回座位,同伴们嘻嘻哈哈嘲笑着她的失败,肆无忌惮。
“小气鬼,只有晚上工作,白天为什么不能出来玩?”还在嘀咕。
“人家说白天有事嘛!他的身材看起来像模特儿,我猜白天是兼差模特儿。”
表扯。干脆说他是牛郎算了。
“模特儿没有这么壮的,我觉得是工人。”
是,工人一天干了十二小时的粗活,下工之后还能开店卖吃的,体力未免太好。
“啊!我知道了!”一个尖锐的嗓音喊起来。“他一定是名厨世家,为了要磨练技术,才故意开一个小店在这边!”
郎敬予听不下去了。他把切到一半的小菜丢下,手上还拿着切菜刀,走到四只麻雀旁边,冷冷问:“吃完了没?”
四双眼睛瞪得大大的。她们早些时候叫的芋头排骨,连碰都还没碰,汤都凉了。
“你把手机号码给我,我才要吃。”好半晌,刚刚失败的女孩决定卷土重来。
“你钱已经付了,要不要吃随便你。”回答得毫无温度,线条刚硬深峻的脸上则是毫无表情。“不吃请离开,还有客人在等位子。”
“你好凶喔!吧嘛这么酷,我只是想跟你做个朋友嘛。”委屈撒娇。
郎敬予依然门神一样耸立在桌边,手上的菜刀映着灯光,闪烁冷光,气势惊人。
终于,那股气势逼得年轻女孩知难而退,勉强喝了两口汤之后,悻悻然离开。
每隔几天,类似的搭讪戏码就要上演,也难怪熟客会取笑他是男性版的槟榔西施了。
他真的非常、非常怀念平常的客人,尤其是一句废话都没有、准时出现、点了东西一定吃得干干净净的那位小姐。
秀气、文静、成熟、大方。这就是他欣赏的类型。郎敬予已经受够天真无邪、单纯可爱到令人发指的小鲍主或小辣妹了。
所以,她来的时候多看两眼,真的不为过吧。他又忍不住想叹气,下意识抬头,习惯性地往路口方向望望。
看什么看!今天是周末,她又不会来。郎敬予讪笑着自己的愚蠢。
忙了一个晚上,人潮还没有散去,他手边的材料却已经差不多用完,可以准备关门了的时候
“什么嘛!程思婕,你居然带我们来吃路边摊?”尖锐的嗓音划破夜空,嘈杂的巷道内都被震得安静了几秒钟。
“看完电影都这么晚了,你们又坚持要吃东西,不吃这个,吃什么?”一个熟悉的好听嗓音响起。
郎敬予猛然抬头,赫然发现是那位优雅大方的“熟客”程小姐。
她不再是平日上班的规矩端庄穿着,而是一身轻便。紧身上衣、牛仔裤配高跟鞋,青春洋溢中带着点帅气。
此刻她身旁还有两三名友人,打扮得很时髦,男生的垮裤垮到快要掉到地上,他们都正用谴责的眼光瞪着她,好像路边摊、小吃店是什么罪大恶极的场所似的。
“我肚子饿了,我要吃东西。你们不想吃的话,可以先走,再见。”说完,高跟鞋敲出清脆脚步声,程思婕笔直往面摊走过来,竟是不再理会她的同行友伴。
“喂!你站住!”被抛在后面的女生气得猛跺脚。“我表哥叫你招待我们,你怎么可以这样!”
“我已经带你们逛了一下午,请你们吃了晚饭、看了电影,我想应该够了。”她依然不疾不徐地说着。
在她的精密计算中,当初在美国读书时,和这个“表妹”有过来往,一起吃过饭,让表妹顺路接送过两次;而这单薄的人情,今天应该也算还完了。
只见程思婕脚步不停地走到小店前,对郎敬予微微一笑,熟稔问着:“老板,晚安。还有炒面吗?”
“有。不过没有高丽菜了,有韭菜,怎么样?”他知道她爱吃的是高丽菜,但,今天没料到她会来
“我不喜欢韭菜耶。”她皱眉苦思。
“我帮你炒个什锦面好了。”郎敬予很快地说,一面不停手地已经开始料理。
“好,谢谢。”她笑着道谢,到旁边去坐。
“程思婕!你过来!”之前被抛下的女生还在顿足大叫,隔得远远的,好像不敢过来似的。“我们要去pub喝酒,快点带我们去!不要吃那么脏的东西好不好!我们不敢吃啦!”
“往前面走五百公尺到马路上,可以叫计程车。”她指点他们。“不知道哪家夜店好的话,打电话问你表哥,他非常清楚。再见。”
“程思婕!yousuck!”女生气疯了,尖嗓子开始大骂,而且还是一连串的英文,让路人听了都傻眼。
程思婕却充耳不闻,根本动都不动,一心一意等着她的什锦炒面。
那个站在远方狂吠的辣妹大概是国外回来的,加上助阵的友人,英文流利又大声,越骂越离谱,已经开始引起注目了,甚至有几个闲人停步想看热闹。
是郎敬予听不下去,把手上的锅铲往桌面一摔,大喝一声:“闭嘴!听不懂是不是?那好,shutup!”
恶人都没胆,那个泼辣女果然被吓得闭嘴,大气都不敢出。
“走了啦,干嘛跟这些人说下去。”一直站在旁边的垮裤男此刻劝着,低声嘀咕了一串英文。
郎敬予冷冷看着他们。烟雾弥漫中,他像门神一样,高大、强悍,凛然的气势令人胆寒。
三名貌似abc的假洋鬼子这才识相离去,边走还边回头,用仇恨的眼光瞪着程思婕。
等他们终于离开,一小盅排骨汤、一大盘热腾腾的什锦炒面也上桌。满满都是青菜、豆芽、豆皮丰盛得吓人,令人食指大动。
“谢谢。”程思婕再度道谢,眼神充满感激。不只感谢他收摊前的大放送,也感谢他的仗义执言。
郎敬予挥挥手,要她不用在意,然后一反常态地,他没有走回料理台前,反而拉了把椅子,在她旁边坐下。
“刚刚骂人的,是我我以前朋友的表妹。”程思婕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却说得好笨拙。“她从小在美国长大,比较比较”
“比较白目一点?”郎敬予鼓励似地接下去。
她噗哧一笑。“不是啦。我是要说,他们讲惯英文的,中文比较不好,有时会乱讲话,请不要介意。”
“那真没用,一种以上的语言就讲不好了。”郎敬予拿出一根烟,不过很有礼貌地没有点,只是拿在手上。他凉凉地说:“现在中、英文都讲得好的人很多。”
旁边紧临的店家是卖牛仔裤的,老板刚刚也闻声出来看热闹。他腆着个中广的大肚子,脚上是夹脚拖鞋,嘴里叼根牙签,晃过来插嘴。
“对啊,英文有什么难的,以后搞不好连摊贩都要考全民英检了。我们也是要做外国人生意的。”
“howmuch?”程思婕忍不住调皮,指着挂在店门口的牛仔裤问。
“fivehundreddollarsapair。”胖老板马上回答。
程思婕大乐,笑得眼睛都瞇得不见了。“老板你好厉害。”
“不是开玩笑的。”被小姐一夸,胖老板骄傲得抬起下巴,不可一世的样子。
“刚刚应该让你跟她们对骂的。”郎敬予也扯起嘴角。
被当女佣、免费伴游给奴役了一下午的程思婕,此刻终于放松了,心情也轻快、自在了起来。
汤头鲜美,面条爽口,配料又多又丰盛,热呼呼的吃下肚,不但抚慰了空虚的胃,也温暖了全身,真是人生一大乐事。
“这面看起来真好吃。”牛仔裤店的胖老板终于忍不住嘴馋,指着程思婕吃得好香的面说:“阿郎,我也来一盘好了。”
郎敬予一手持烟,一手支着头,慵懒拒绝:“没了。就那一盘。”
程思婕低头吃面,不敢看胖胖老板失望加嫉妒的眼神。热汤入口,心头一丝甜意偷偷升起。
她就知道来这儿,一定有专属于她的好东西。